三、補助對象:凡就讀本區或外縣市之國中、小學。
1.就讀本區之國中、小學學童。
2.就讀外縣市之國中、小學,並於撥發日前設籍本區連續滿四個月以
上之學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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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發放金額:
1.國中學童每年發放柒仟貳佰元。
2.國小學童每年發放陸仟參佰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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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申請程序:凡符合第三點規定者:
1.就讀本區之國中、小學之學童,由各該就讀之學校造具名冊送至本
所申請。
2.就讀外縣市之國中、小學:持學生證影本或繳費收據或在學證明書
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、印章、存摺封面影本(郵局、金山地區農
會、萬里區漁會擇一)向公所服務台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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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申請期間:下學期自三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,上學期自九月一日
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。逾期,該學期之午餐費補助視同放棄,不予核
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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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核發時間及金額:
1.就讀本區之國中、小學,由學校於每年之 1月至5月及8月至11月,
每月之25日前造具學童名冊連同領據送至本所。
2.就讀外縣市之國中、小學:
(1)國中每年七月一日前撥發下學期營養午餐費肆仟元及十二月一日
前撥發上學期營養午餐費參仟貳佰元。
(2)國小每年七月一日前撥發下學期營養午餐費參仟伍佰元及十二月
一日前撥發上學期營養午餐費貳仟捌佰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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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
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辦理營養午餐補助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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